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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北理工法学院教师郑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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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学院教师郑洋所著论文《赃物善意取得的规范构造与认定规则》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6年第3期发表。


摘  要:我国民法典未就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作出规定。我国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虽非一概否定赃物可以善意取得,但将可以善意取得的赃物限定在诈骗所得等少数类型,而排斥盗窃、抢劫等犯罪所得财物即盗赃物的善意取得。与此不同,刑事法相关解释规定则明确肯定诈骗、盗窃、抢劫、抢夺等更广泛类型的赃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虽然与民法理论的主流认识存在差异,但是刑事法突破民法理论的认识,将可以善意取得的赃物拓展至包括盗赃物在内的所有赃物类型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这一认识不仅具有法理依据、解释依据及实践依据,而且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在具体处理规则上,因为善意取得与刑事追缴之间成立互斥关系,因此对于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赃物应直接不予以追缴。如果原所有权人对赃物主张所有权的话,则需另行通过民事途径,参照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则解决。对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赃物的判断,可以从主观方面、财物转移的原因以及财物性质三方面构建具体认定规则。


关键词:刑民比较 赃物 盗赃物 善意取得 刑事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