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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北理工法学院副教授秦雪娜在《清华法学》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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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共犯和正犯罪量分立的现象,在网络背景下表现得愈加明显。我国刑法中的罪量,是与不法相关的构成要件要素。共犯具有独立的罪量,披露了限制从属性说的理论矛盾,导致最小从属性都无法坚守,甚至突破了实行从属性的底限。面对共犯从属性理论的全面危机,需对相关基础理论作出必要的反思。共犯具有独立的罪量,以其具有独立的违法性为理论基础。违法性评价属于规范论以及个人责任原理,决定了共犯具有独立的违法性。纯粹惹起说还原了共犯独立不法的本质,是关于共犯处罚根据的本真立场,也是共犯罪量独立的理论根源。至于共犯从属性,乃基于法治国要求附加的处罚条件。由于罪量要素并不承载法治国的规范指引功能,共犯应只从属于构成要件中的行为类型。当共犯自身成为构成要件中的行为类型时,基于法治国要求而生的从属性限制被解绑,因罪量独立导致处罚共犯不依附于正犯,便不违背共犯从属性原理。

关键词:共犯;罪量;共犯从属性;共犯处罚根据;违法独立性